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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定价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3-12-05 00:14:11

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未到期的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家银行进行转让。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定价遵循什么准则呢?

2007年3月23日,兴业银行和农业银行进行了一笔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为定价基准的四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交易。据了解,这是将Shibor运用于票据贴现利率定价的首次尝试,也是Shibor在货币市场上作为定价基准的又一次运用。

据可可商务(www.kk35.com)了解,这笔交易是由兴业银行向农业银行转贴现一笔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以同期限Shibor加上几个基点而成。

这笔交易实际上是一笔“远期交易”,基于双方在一个月之前订立的协议。协议规定,这笔票据的转贴现价格将以交易前一日即上周四的Shibor为基准,在其上加点而成。这是双方在达成一定共识的基础上,对于票据交易尤其是定价方式的一次创新性尝试。

此前对于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利率的定价,市场上并没有统一的方法。各家商业银行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定价,定价方法都不一样,报价也存在很大差异。这次兴业银行和农业银行同意以Shibor为定价基准,对于转贴现定价是一次创新性尝试。至于今后是否还会采取这一定价方法,还要视这次交易效果的评估来定。

由于均涉及资金成本,票据市场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的联系较为紧密,票据市场利率往往跟随货币市场利率而动。以Shibor为依据为银行票据转贴现定价,是Shibor作为定价基准的又一次运用。

央行自年初正式推出Shibor以来,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中国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自推出以来已多次被运用于货币市场的各种交易中。2月13日,央行首次以Shibor为基准进行了900亿元的逆回购操作。此外,金融机构也多次在利率掉期和远期交易中采用Shibor作为定价基准。据报道,兴业银行1月与花旗集团进行了基于Shibor的利率掉期交易,2月与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以Shibor为基准的远期利率协议;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曾在1月初进行了以Shibor为基准的人民币不可交割利率掉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