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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填写规范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3-12-17 08:41:15

银行、单位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可可商务提醒,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