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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追索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3-12-17 08:41:09

票据追索适用于票据到期后追索和票据到期前追索两种情形。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否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或再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法定的金额和费用。

被迫索人依照规定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