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交易结算的中小企业,往往持有大量汇票。从企业收到票据至到期兑现日,少则几十天,多则6个月,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而其恰是中小企业可以利用的低成本融资资源,应善用四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四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指卖方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交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为取得一定的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转让行为。按利息承担者不同,票据贴现可细分为:卖方付息票据贴现、买方付息票据贴现和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换句话说,票据贴现利息的承担方可以是卖方或买方,也可以由买卖双方协商比例共同承担,从而最大限度满足企业需求。
中国票据网(www.zgpj.net)资深票据人士介绍,一些中小企业在自己作为买方时,当面临强势的卖方,后者往往不愿接受中小企业的票据支付。因为对卖方而言,接受票据意味着自有资金的冻结,或需用贴现利率换取资金流动性。针对这种情况,中小企业不妨使用买方付息票据,即票据贴现的利息由买方来支付,这对买卖双方都有益处:对买方的中小企业而言,借此可以约期支付、现金采购,获得商业折扣,降低采购成本,且能随开随用,不需以较高的贷款利率筹备大量流动资金,达到降低资金成本目的。对卖方而言,一方面不需承担资金成本;另一方面利用票据结算也能规范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减少赊销风险和坏账损失。
如果不算税务成本,企业使用票据能节省一笔不小的融资成本。并且相对于贷款,票据还具有周转快、风险小、手续简便等特点。如对于开出汇票的企业,相对于申请贷款,银行对企业资格审查之严格,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和手续费,就可以低成本拿到使用期最长为6个月的银行资金。(可可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