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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流通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3-12-26 13:25:36

票据可以通过背书直接进行转让,无需通知原债务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其债权时没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应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受让人无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但转让票据权利无须通知债务人,让与人只需按照规定的程序,把票据按照合规的背书交给受让人即可。受让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票据规定条件清偿债务,债务人不得以不知转让事宜为由,拒绝受让人提出的清偿债务要求,债务人也不得坚持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

可可商务提醒:票据上的权利一经转让,已支付对价而善意取得票据受让人的权利优于让与人的权利,无论是该票据的出票人或让与人任何前手因与让与人的抗辩理由,一般都不能因以对抗善意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