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书人为自然人时应为其本名签章。
二、背书人为法人时应为法人财务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可可商务提醒,背书人签章这一规定与出票的签章规则不同,在出票时,只需法人财务章即可。
三、在粘单上进行背书记载的应由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在票据与粘单的粘接处签章,以证明票据粘单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