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可以分为主票据行为和从票据行为。
主票据行为是制作票据的原始行为,是各种票据所共有的。主票据行为仅指出票行为,出票包括签发票据与交付票据两个行为。
从票据行为
1、背书。
2、提示。提示是持票人为了取得票款而向付款人出示票据、主张请求权的票据行为。提示分为承兑提示和付款提示,都应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
3、承兑。可可商务提醒:票据承兑仅产生于汇票关系中。
4、付款。
5、退票。退票又称拒付,是指持票人进行承兑提示或付款提示时,遭到拒绝的一种票据行为。如付款人避而不见、破产或死亡,使付款和承兑不能实现,也视为退票。
6、追索。
7、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