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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持票人及其分类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4-01-11 09:01:03

票据发行流通之后,现实地持有票据的人,为持票人。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持有票据是享有和行使票据权利的重要条件,所以票据现实债权人一般为持票人。但是,并非所有的持票人都是票据权利人,以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和享有的票据权利是否有瑕疵为标准,持票人可以分为三种:

(1)完整权利持票人。持票人不仅持有票据,而且享有无瑕疵的完整有效的票据权利,其票据权利中不存在任何票据抗辩原因的,为完整权利持票人。

(2)无权利持票人。持票人虽然占有票据,但因法定原因而不享有票据权利的,为无权利持票人。

(3)瑕疵权利持票人。持票人虽然占有票据也享有票据权利,但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中存在着票据抗辩原因或受票据抗辩延续影响的,为瑕疵权利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