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失票人应办理的手续:
1、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挂失止付通 知书应当记载的内容为: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住所以及联系方法。欠缺上述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2、在挂失止付通知书上由失票人签章。
3、将挂失止付通知书交由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
二、票据付款人应办理的手续:
1、查明挂失票据是否已为付款,如尚未付款,应暂停支付。
2、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的12日内,停止向挂失票据付款,超过12日期限并且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可以恢复对挂失票据的付款,并不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