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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对价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4-02-10 10:57:01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应的代价。票据对价包含两个基本问题:

一、双方认可,即双方约定或同意取得票据的对价的财产形式和给付时期,违反约定的对价的财产形式或给付时期的,属于基础关系违约,应依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之间相互关系的原理处理。

二、对价的相对应,指对价的客观价值相当,对价的意义在于保障票据债务人利益,不使票据取得人利用票据抗辩的原理,以转让票据的形式切断抗辩,使票据债务人蒙受不应有的损失;因此,无对价和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都应属于对价的不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