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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付款方式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4-02-14 13:53:12

票据付款的方式是指付款人为履行票据债务而采取的具体做法。就付款来说,存在着本人付款和代理人付款、转账付款和现金付款等不同的方式。

1、本人付款与代理人付款。本人付款亦即付款人付款,是由汇票上所载付款人(在已承兑时则为承兑人)本人直接向持票人进行的付款;而代理人付款则是由付款人或承兑人指定的其他人,代替付款人进行付款。在现实的票据活动中,由汇票上所载付款人本人直接付款的,仅为银行承兑汇票,在此种情况下,承兑银行是作为汇票上当事人亦即票据债务人,履行其票据义务;而对于银行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来说,汇票上所载付款人通常并不亲自承担付款义务,而以银行为代理付款人,在汇票为银行汇票时以其他银行为代理付款人,而在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时则以承兑人的开户银行为代理付款人。

2、转账付款与现金付款。对于汇票付款采取转账方式还是现金方式,并无特别限制,但在银行结算制度上,对于汇票付款的方式有特别的限定。根据规定,在需要现金付款时,必须在“汇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因此,通常的汇票付款,均应为转账付款,仅在申请人及汇票上所载收款人为个人的特别情况下,才允许进行现金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