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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保证无效原因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4-02-14 13:53:08

就票据保证的成立来看,能够导致票据保证行为无效的因素,一般说来可能有以下三个:

一、被保证的票据债务自始不存在,亦即票据保证的被保证人并非票据债务人,例如被保证人为票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未为承兑的汇票付款人、委托取款背书的背书人或者设定质权背书的背书人,在此种情况下,由于被保证的票据债务本身并不存在,票据保证也就毫无意义,因而,票据保证也无效。

二、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因其所赖以发生的票据行为在形式上不完备而无效,例如,在出票、背书或者承兑时,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或者记载不得记载事项,而使相应的票据行为无效,那么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票据保证,当然也就归于无效。

三、票据保证行为自身在形式上不完备,例如,仅记载保证人名称及住所,而保证人签章欠缺,当然不能发生票据保证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