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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申请公示催告后,失票人还应做什么?

来源:成都汇票贴现 发布日期:2014-03-24 21:37:37

      银行承兑汇票因为焚烧、磨损、污损而完全失灭或因遗失、被盗、被抢等原因而使原持票人失去票据占有的情况,原持票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正式受理公示催告后,申请人还应主动进行如下事项,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1、申请人凭法院的止付通知书到付款人处正式挂失止付;
    2、请求受理法院与《人民法院报》联系,并支付刊登“公示催告”的费用,收妥发出
联系函件和费用寄出收据;
    3、留意《人民法院报》刊出公告的日期,并做好刊登日公告的收集与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