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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正确背书样式――完全背书

来源:成都汇票贴现 发布日期:2014-03-27 11:56:39

      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主要方法,为使用票据的人广泛使用,完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常见的正规背书。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第一个“背书人签章”栏内,由票据正面收款人签章,并填写被背书人单位正确全称,进行背书转让。后手背书转让,依次签章进行。我国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上都印有格式,如果背书格式不能满足背书人的记载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处需加盖骑缝章。我国《票据法》第三十条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其他可任意记载的有:
    1、背书日期。《票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
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在现实操作中,背书一般不记载日期。
    2、禁止票据转让。背书人书写禁止转让的,一般票据仍可背书转让,只是背书人对于
禁止后再由背书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人不负责任。
    完全背书中不得记载的事项有:
    1、背书不得附有条件。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2、背书上部分转让无效。将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分别背书转让给两人或两人以上无
效,将票面金额部分转让的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