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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内容不完整,承兑汇票可能无效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3-11-25 08:40:53

从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规定和限制来看,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对承兑汇票内容的要求;二是对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要求;三是对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银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四是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贸易背景的要求;五是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程序的要求。
其中,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银行承兑和贴现的商业汇票,必须内容完整,不得承兑和贴现空白或内容不完整的汇票,收款人或背书人也不得收受和转让空白或内容不完整的商业汇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责任由有关当事人共同承担。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签发、承兑空白或内容不完整的商业汇票无效,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不得收受和转让空白或内容不完整的商业汇票,银行也不得为其办理贴现和票款的结算,否则,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责任人共同承担。

《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由此可见,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要求,并不仅仅是《票据法》上规定的七个必要记载事项,还要求必须内容完整,否则将导致商业汇票无效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