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驻点:成都、重庆、贵阳、遵义、萍乡、西宁、乌鲁木齐
客服电话:133-0821-6781(鲁先生)

票据知识

票据资讯

银行承兑汇票票款垫付利息

来源:四川承兑贴现 发布日期:2013-12-17 08:41:12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的,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例如,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深圳顺发实业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发一张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可可商务,该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是6个月,即9月1日到期。深圳顺发实业公司公司的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梅林支行承兑的,开户行要按照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手续费,并承担了无条件付款的责任。

如果顺发公司到期账户中不足50万,承兑银行不得拒付,银行必须垫付款项。承兑银行可对垫付的部分每天按照万分之五收取逾期贷款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