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驻点:成都、重庆、贵阳、遵义、萍乡、西宁、乌鲁木齐
客服电话:133-0821-6781(鲁先生)

票据知识

票据资讯

票据日期记载

来源:成都汇票贴现 发布日期:2014-04-04 09:45:09

      1、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按月计算期限的,按到期月的对日计算;无对日的,月末为到期日。同时,各项期限的计算适用
民法通则关于计算期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