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全文]
2013-11-25 08:40:48来源于:四川承兑贴现浏览 0 次
票据经营机构的管理部门应设立买入票据资产监测岗,对票据资产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有效防范银行承兑汇票风险。1、破产企业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由于企业破产,将使得承兑银行承担风险。对破产企业银行承...[全文]
2013-11-25 08:40:44来源于:四川承兑贴现浏览 0 次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挂失时,到承兑行申请挂失止付,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1、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2、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全文]
2013-11-24 12:45:05来源于:四川承兑贴现浏览 0 次